INFO DETAIL
越南拟下调铝出口税:深加工品归零,原料端仍留 1%
外电 10 月 14 日消息,越南财政部正着手修订第 26/2023/ND-CP 号法令,拟大幅下调铝产品出口税:六组铝及木制品由 5% 降至 0%,用于制罐的铝卷由 20% 降至 0%,未锻轧铝及铝条、杆、型材、铝丝由 5% 降至 1%。越南工商会(VCCI)对此表示欢迎,并进一步呼吁财政部扩大零税率适用范围,同时取消本土铝销往出口加工企业(EPE)与自由贸易区、用于生产目的时的出口税。
这不是"一刀切降税",而是一道加工度阶梯
归零的是深加工品。制罐铝卷从 20% 直降 0%,降幅最大;六组铝及木制品从 5% 降至 0%。这两类是附加值高、产业链条长的制成品。保留 1% 的是基础原料与初级加工材。未锻轧铝、铝条、杆、型材、铝丝从 5% 降到 1%,是减负,但没有归零。越南的出口税本就只针对少数商品征收,主要是矿产、林产品和废金属等自然资源类商品。铝长期在这一清单之内。此番调整保留了原料端的象征性税负,等于明确了一件事:越南要鼓励的是把铝加工成成品再出口,而非以原料形态流出。这一取向与越南矿产政策的整体方向一致。越南工贸部已拟定战略及重要矿产出口清单草案,其中铝土矿须经化学加工制成氧化铝(Al₂O₃)方可出口。同一逻辑延伸到铝金属端,就是"加工度越高、税负越低"。VCCI 呼吁的"进一步扩大零税率",正是希望把这道阶梯的下端也彻底抹平。
为什么是现在:为刚刚起步的本土产能铺路
要理解这次调整的分量,需要先看清越南铝产业的真实体量。越南此前没有电解铝产能。长期只有 Vinacomin(越南煤炭矿产工业集团)旗下的两座氧化铝厂——仁基(Nhan Co)建成产能 65 万吨/年、实际稳定在 67 万吨左右,林同(Lam Dong)建成产能 65 万吨/年、实际可达 75 万吨,合计约 140 万吨/年,产品主要外销。转折点发生在 2026 年 7 月。7 月 26 日,越南在林同省仁基工业园生产出首块铝锭,标志着铝土矿—铝价值链首次从氧化铝延伸到铝金属。但起步规模很小:2026 年第三季度铝锭产量约 20551 吨,其中 9 月为 14540 吨。同期,越南 2026 年前 9 个月氧化铝产量约 100 万吨,同比增长 1.7%。扩产已在推进。2026 年 2 月 3 日,林同省批准 Vinacomin 两个氧化铝扩建项目,总投资 59.855 万亿越南盾(约 23 亿美元),各新增一条 120 万吨/年生产线,计划 2030 年投产,投产后集团氧化铝总产能将提升至 400 万吨/年。Vinacomin 的公开目标是 2030 年后氧化铝达 600—800 万吨/年、原铝 45—90 万吨/年;越南政府声明其铝业相关投资计划达 182 万亿越南盾(约 73 亿美元)。由此,这次出口税调整的性质就清楚了:它不是为现有产能打开销路,而是为即将形成的产能预先修好出口通道。税率先行、产能跟进,是典型的产业政策前置安排。进口端的保护则早已落地。越南工贸部 2019 年 1 月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启动反倾销调查;2024 年 9 月 23 日发布第 2531/QD-BCT 号公告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,继续征收 2.85%—35.58% 的反倾销税,措施自 2024 年 10 月 3 日生效,有效期五年至 2029 年 10 月 2 日,涉案税号包括 7604.10.10、7604.10.90、7604.21.90、7604.29.10、7604.29.90。进口端设壁垒、出口端松绑,是同一套产业政策的两个切面。时机上同样有解释力。越南是典型出口导向经济体,2025 年出口总额 4750.4 亿美元、同比增长 17%,2026 年设定的出口增长目标为 15%—16%,对应约 5460 亿—5500 亿美元。在如此高的增长要求下,为具备产业基础的品类减负,是顺理成章的选择。
VCCI 的第二条诉求,才是真正的痛点
相比"多降几个税目",VCCI 提出的取消国内铝销往出口加工企业与自贸区的出口税,指向一个更结构性的问题,而且在当前阶段更为关键。在越南现行制度下,出口加工企业(EPE)享受独立的税收与海关待遇,国内企业向其销售货物通常需按出口办理手续。这意味着:本土铝厂把铝卖给本国境内的出口加工企业,本质上仍被当作一笔出口,可能产生出口税成本。结果是价格倒挂——下游加工出口企业采购本土铝材的综合成本,可能反而高于进口。这会带来两个后果:本土铝厂失去本应最贴近的客户;下游企业转而进口原料,越南铝产业"上下游协同"的政策意图被税负抵消。这一点对越南尤其要紧。在自身电解铝产能刚从零起步、氧化铝产能仅约 140 万吨/年的当下,真正能走得通的不是大规模直接出口,而是加工贸易与区内流转。VCCI 要求取消这一环节,实质是主张:只要最终用于生产出口,境内流转就不应再被课一道出口税。值得注意的是,越南已于 2026 年 2 月 1 日起细化加工贸易与出口加工区监管,要求加工企业申报生产设施、存储地点与加工合同,海关有权核查生产能力与原料库存匹配度,区内与区外货物流转需"一票出口对应一票进口"。监管趋严与税负松绑并行,说明越南的政策重点是"管得住的前提下放得开"。
对中国铝企的影响:短期有限,中长期需跟踪
短期看,直接冲击有限。越南本土电解铝产能 2026 年 7 月才实现零的突破,三季度产量仅约 2 万吨;氧化铝产能约 140 万吨/年。以这一体量,尚不足以在第三方市场形成对中国铝材的实质性替代。不宜高估本次税率调整的即时贸易效应。其一,本土替代效应会随产能释放逐步显现。越南一边对中国铝型材维持 2.85%—35.58% 的反倾销税,一边为本土产品减轻出口税负,随着氧化铝扩建项目 2030 年前后投产、电解铝产能爬坡,越南在区域内市场的自给能力将显著增强。其二,越南下游用铝产业的成本结构将改善。制罐铝卷出口税从 20% 降至 0%,对越南制罐业的原料成本影响直接。中国制罐企业已在越南落子——宝钢包装在隆安省建设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,设计年产能 8 亿罐。此类在越下游企业的原料采购半径与成本结构,需要重新测算。其三,加工贸易与转口路径的税负优化值得重视。若 VCCI 的第二条诉求被采纳,面向出口加工企业与自贸区供货的成本将下降,可能对越南作为区域加工枢纽的吸引力产生正向影响。
需要跟踪的三个变量
一是草案的最终版本。VCCI 的两项诉求是否被财政部采纳、零税率覆盖面是否扩大、"六组铝和木制品"具体对应哪些税目,均需以正式文本为准。二是立法进度与生效时点。修订法令需完成征求意见、报批与发布程序,从草案到生效存在时间差,不宜按已生效税率安排报价与合同。三是出口加工企业与自贸区条款的最终措辞。若该条被采纳,其适用条件(如"用于生产目的"的界定、监管核查要求)将决定实际受益范围。